福建监管局核准陈渊默福建海峡银行行长助理任职资格
2025年6月14日,福建监管局发布批复称,《福建海峡银行关于核准陈渊默任职资格的请示》(海银〔2025〕159号)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核准陈渊默福建海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行长助理的任职资格。
二、福建海峡银行应要求上述核准任职资格人员严格遵守金融监管总局有关监管规定,自福建海峡银行政许可决定作出之日起3个月内到任,并按要求及时报告到任情况。未在上述规定期限内到任的,本批复文件失效,由决定机关办理行政许可注销手续。
三、福建海峡银行应督促上述核准任职资格人员持续学习和掌握经济金融相关法律法规,牢固树立风险合规意识,熟悉任职岗位职责,忠实勤勉履职。
